2010年9月24日 星期五

越南國家央行公告提供廠商融資利率補助之執行辦法

越南工業暨貿易資訊中心網站2009.9.22
越南國家央行已於(2010)年9月16日發布第18/2010/TT-NHNN號公告,有關在越南發展銀行辦理中長期融資的組織及個人,提供利 率補助之執行辦法,其中規定對於己向前列銀行辦理中長期融資,俾執行投資計畫案、發展生產經營規模、興建基礎設施工程及履行出口合約需求營運資金,以降低 投資成本支出、為提升生產經營、產品市場競爭能力、及創造勞工就業機會的組織及個人,提供年利率4%之補助,適用補助的對象為依越南總理指示向越南發展銀 行借貸的投資及出口業者。
依前列第18/2010號公告,適用利率補助的融資為於2009年4月1日前後簽訂越盾貸款合約,而在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31 日期間獲得放款(含多次獲得放款者)的對象。另該利率補助適用期為24個月計自2009年4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,並按實際貸款金額及融資 期限計算其補助。對於逾期償付融資款、獲得展延融資期限及融資實際期限超過24個月的對象,則融資逾期、展延及超過24個月的時間,非屬適用本案之補助。 另對於依18/2010號公告規定自2009年4月1日起融資,適用本案補助而未獲得補助的對象,越南發展銀行負責依18/2010號公告執行補助。
前列第18/2010號公告規定自簽發起開始實施,並取代央行2009年12月24日第24/2009/TT-NHNN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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