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料來源及時間:Vietnam News
越南與日本將於本年底進行自然人移動第2回合諮商,按自然人移動係2008年12月簽訂之「越日經濟合作夥伴協定(VJEPA)」重要內容之一, 惟因協定簽訂時雙方未就對該議題確切實質內容達成共識,故留待後續諮商,俟自然人移動之共同委員會成立後,再行洽商有關越籍護士與看護人員赴日工作之細 節,並預訂於協定生效實施後2年內(按:2011年9月前)完成諮商。
越籍看護工赴日工作係VJEPA諮商最熱門議題,主要障礙在於越南缺乏看護人員工作證照之核發體制。目前越南境內約有20萬名醫生與護士於國營醫療單位工作,惟倘依日本法規要求,越方恐無人能取得合格之工作證照赴日工作。
據聞諮商談判中,日方除將協助培訓越籍護士以取得工作證照外,亦建議越方應建立看護人員(含護士)工作證照之核發體制。依據VJEPA協定,合於 日本法規之越籍護士於獲日方同意給予入境簽證與短期居留時,得以在日本從事護士工作1或3年,並自取得日方核發之工作執照之日起,得延長至7年。
2010年日本預計接受1千名越籍勞工,其中包括護士與看護人員(按:2008年赴日越籍勞工人數為600名、2007年為550名)。據查,越籍熟練勞工在日本工作月薪介於700~1000美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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