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iet Nam 越南經濟 的大 J
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
允許私人興建迷你住宅樓出售
15:22
| 01/09/2010
資料圖片
(越共電子報)建設部正在完善實施
71
號決定的通知,通知規定,允許私人興建迷你(小型)住宅樓出售。迷你住宅樓的概念為城市中
2
層樓房以上,每層不少於
2
套住房,每套單獨成戶,面積不低於
30
平方米。投資者為居民戶和個人,僅需申請建築許可證,不需立項。住宅樓須辦理房屋受力強度認證和消防標準認證。住宅樓出售後,房屋所有權和管理權就轉移給了購房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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